車剛過中山高湖口休息站,大陸遊客對台灣導遊說:「導遊,不好意思,我肚子痛想上廁所,可否找個最近的地方方便一下?」這時最近的廁所卻是觀光局規定不可帶大陸客參觀的高科技「新竹科學園區」。導遊實在為難,但總不能讓客人憋不住出糗,於是三令五申只能上廁所,不可隨便亂跑;想不到警察過來盤問後,一狀告到觀光局,業者被停業一個月。
 
     竹科不能去 上廁所也罰
     業者更氣憤的是,事件之後立委要求開放參觀新竹科學園區,它從此即變成「非禁區」。業者說:「那當初所禁何來?」
 
     大陸客要求導遊帶隊前往「新東陽」門市部,買一點台灣有名的伴手禮帶回大陸餽贈親朋好友,由於客人臨時提出要求,也來不及向觀光局通報,於是「未經通報擅自增加購物點」,業者被「違規記點」。業者抗議:「那客人跑到統一便利商店或百貨公司,也要通報嗎?」得到的回答是:「新東陽可能退佣,算購物站;統一商店和百貨公司不可能退佣,所以不算購物站。」
 
     大淶閣飯店試營業時,陸客必遊的日月潭訂不到房,業者雖明知「大淶閣飯店」營業執照尚未核發下來,但基於觀光局已在該飯店召開過觀光產業研討會,所以自認應該不會有問題而入住,想不到還是收到處罰命令。不久,中國國家旅遊局長邵琪偉一行人到日月潭卻堂而皇之的投宿,業者抗議後終於獲得「不罰」收場。
 
     飯店有限制 標準大小眼
     陸客被飯店的老鼠咬傷事件震撼全台,觀光局處罰旅行社,旅行社不服抗告,聲稱「飯店衛生問題應屬各縣市衛生單位管轄,且觀光局理應負起監督責任,干倒楣的旅行社何事?」結果旅行社勝訴,卻未見相關單位出面道歉。
 
     對於住宿旅店的限制,業者更是百思不得其解。如日月潭哲園、亞太會館或全省的教師會館,對全部的國外觀光客開放,連大陸各種參訪交流團都可入住,就是禁止經第三地來台的大陸遊客訂房,這是哪種思考邏輯?
 
     更有甚者,業者接到警政署捎來的一紙公文,詰問:「為什麼你的大陸客人在刺探立委選情?」業者大呼冤枉:「電子媒體和報章雜誌每天大篇幅地報導,他們又不是瞎子和聾子,被禁錮了幾十年的大陸遊客,對台灣的民主選舉怎會不好奇?」
 
     類似例子不勝枚舉,業者對於針對接待大陸遊客的種種規定深為不服。如需使用七年以下的遊覽巴士、限制每天只准進一購物站、必須團進團出且不得進行如探訪親友的非旅遊活動、團費需事先付清、每天的團費需達八十元美金等。然而,日韓旅遊團用十五年高齡的巴士、每天進十站購物點都可以。
 
     客人要看好 落跑就記點
     觀光局規定接大陸團的旅行社要看好客人,不得讓客人落跑,以前跑一個記一點,記滿兩點停業一個月,記三點停業三個月,記四點停業半年,記五點停業一年。業者說:「我也不希望客人逃跑哇!停我業,我的員工失業了,政府不是在製造社會問題嗎?」
 
     現在觀光局委由旅行業全聯會代審大陸遊客資格,來防範陸客落跑,業者無奈地說:「我交了代審的工本費和手續費,結果客人跑了,還要罰我二十萬元,審查不周應該要找全聯會負責,不然要找藏匿陸客的人才對啊!」
 
     業者表示,觀光局應該責成有關單位弄好道路交通,不要動不動就路斷不通,同時應建立飯店的評鑑標準,不能讓飯店業者自己掛上五顆星星矇騙遊客;對待大陸遊客的規範也應兼顧情理法,遵行市場機制。「既然顧忌那麼多,乾脆不要開放吧」長年經營陸客來台的業者如此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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