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許多民眾選擇以刷卡方式支付出國團費,不過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醒,發卡機構所提供之刷卡繳團費附贈旅遊平安險有5大限制,包括支付團費未達8成或非機票全額、幫父母或25歲以上子女代刷、非大眾運輸工具、非保障期間、文件資料收據不全等,都不理賠。
 
消基會召開「出國旅費刷卡旅遊平安險5大限制」記者會,由董事長程仁宏主持。他表示,消基會檢視目前40家發卡機構免費贈送之旅遊平安險,發現上述5大限制。
 
由於40家刷卡機構皆規定,須刷8成以上團費或機票全額,才享有保險。程仁宏說,如此一來,消費者若以信用卡紅利積點兌換免費機票,或參加抽獎所獲贈品,皆不在保障範圍內,並不合理。
 
同時,40家發卡機構中,有38家限定被保險人為「持卡人本人,以及其配偶和未滿25歲之未婚子女」;友邦信用卡更限定持卡人及其配偶不得逾80歲;美國運通則限制「持卡人本人,以及其配偶和未滿23歲之未婚子女」。他認為,若持卡人幫父母代刷團費,卻不在承保範圍內,顯不合理。
 
至於限制需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條款,消基會也認為不合理。消基會表示,承保人旅遊期間若搭遊覽車、包機或專車等交通工具,則不在理賠範圍內。
 
另外,消費者刷卡買機票,其保障範圍擴及往返機場期間所搭乘之運輸工具,但39家發卡機構卻限制搭機前、降落後5小時期間;友邦信用卡更限制僅3小時,否則將無法獲理賠。
 
而消費者若在業者承保範圍內遭遇事故,於事後申領保險金時,須檢附包括可證明刷卡費用達團費8成以上之收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票證(如登機證)、醫療收據文件等資料,否則將無法獲理賠。
 
消基會並提醒,產險理賠以「損害填補為原則(意即實際理賠)」,若消費者於承保範圍內因意外傷害需求償,其申請理賠金額,僅為實際受損害之金額(如醫藥費);即使消費者投保多家旅遊平安險,其所獲賠償保險金,將由多家保險公司依比例分擔。換句話說,已獲發卡機構提供旅遊平安險者,無需重複投保。
 
而依「銀行法」,旅行社不得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否則主管機關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消基會指出,若遭旅行社變相收取刷卡手續費,消費者可立即向該收單銀行檢舉,或向消基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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