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和海協會兩會負責人今天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每週五至下週一四天週末包機,自七月四日起實施。大陸先開放北京、上海、廣州、廈門、南京五航點,以後陸續開放成都、重慶、杭州、大連、桂林、深圳等。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和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上午在北京釣魚台五號樓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
 
     據中國官方公布紀要內容主要為:
 
     一、雙方同意在班機總量相等情形下,各自指定包機承運人,並事先知會對方。
 
     二、雙方同意持有效旅行證件往返兩岸的旅客,均可搭乘客運包機。
 
     三、雙方同意盡快協商開通兩岸直達航路和建立雙方空管方面的直接交接程序。在直達航路開通前,包機航路得暫時繞經香港飛行(航)情報區。
 
     四、雙方同意簡化客、貨通關手續,為旅客及機組人員提供便利。
 
     五、雙方同意對承運人租用機場公共保稅倉庫儲備飛機維修配件,提供便利並予以保稅監管。
 
     六、雙方同意包機承運人得在對方航點設立辦事機構。在本紀要簽署後,大陸包機承運人即可派出員工駐台,辦理有關業務,設立辦事機構籌備處。台灣方面同意大陸承運人於六個月內設立辦事機構。
 
     七、雙方同意有關地面代理、銷售途徑、票款結算、航空器及機組證照證明與檢查、機務及飛行前安全檢查、檢驗檢疫等事宜,比照節日包機做法處理。如遇飛行安全、急難救助等特殊情況,雙方同意以個案方式協商處理,並提供必要協助。
 
     八、包機承運人按照各方規範逐月申請飛行班次,每次飛行前十五日提出申請。
 
     九、雙方同意節日包機、緊急醫療包機等仍暫按雙方已經公佈的框架性安排執行,並得准用本紀要搭載對象等條款。
 
     十、雙方同意在週末客運包機實施後三個月內就兩岸貨運包機進行協商,並盡速達成共識付諸實施。
 
     十一、雙方同意盡快就開通兩岸定期直達班機協商,以增進兩岸人民福祉。
 
     十二、會談紀要議定事項,由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與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相互聯繫。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繫。
 
     十三、會談紀要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紀要的附件與本紀要具有同等效力。
 
     海峽兩岸週末包機時段、航點及班次為:
 
     一、週末包機時段為每週五至下週一計四個全天。自七月四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二、大陸方面同意先行開放北京、上海(浦東)、廣州、廈門、南京五個航點,並陸續開放成都、重慶、杭州、大連、桂林、深圳,以及其他有市場需求的航點。台灣方面同意開放桃園、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崗、台北松山、澎湖馬公、花蓮、金門、台東等八個航點。
 
     三、雙方同意在週末包機初期階段,每週各飛十八個往返班次,共三十六個往返班次。根據市場需求等因素適時增加班次。
 
     每週台灣方面至上海(浦東)的班次不超過九個往返班次;大陸方面至台中清泉崗的班次不超過六個往返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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